副本3-大佬总在秀恩爱(13、14)*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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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似乎是看出了沈墨的不耐,但也没多生气,只是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呢喃道:
“早就知道你和他不一样,但是你要想救他也没那么简单,或许你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话音一落,场景再次变幻。
爱丽丝与巨龙的尸体以及满地金银珠宝统统消失了,出现在沈墨眼前的是一片荆棘丛。
偌大的广阔的城堡被荆棘丛铺满,一口黑色的棺材挂在半空中,粗重的铁链缠绕在棺材的表面,棺材里传来“咚咚咚”的声音,似乎是有人在奋力拼命地求救。
沈墨目光一凝,面色晦暗阴沉,双手微微攥紧,周身散发着如有实质的杀气。
“你先救他,就必须徒步走过这满地的荆棘丛,否则,你永远也救不了他。”
公主爱丽丝的人影虽然不再了,可她的声音却萦绕在整座空旷的城堡中,“或者,你要是改变主意了,跟我成婚,我也会放他离开。”
沈墨自然不会选择后者,几乎毫不犹豫地走进了荆棘丛中,脚一踩上去,荆棘丛仿佛活了过来,有意识地包裹着沈墨的双腿,刺破布料的细微的声音微不可闻,但疼痛感却一点的一点加深。
每往前走一步,缠绕着棺材的铁链就会松开一些,棺材的高度也会随之往下降一点。
由此可见,只要他走到尽头,棺材就会平稳落下,他的小媳妇儿也能从棺材里平安出来了。
沈墨沉了沉眸,继续往前走,方才与恶龙缠斗中受的伤还没完全愈合,眼下再一次承受剧痛。
这条路的尽头看上去虽然不远,也就二三十米的样子,可沈墨加快脚步走跑了十分钟还没跑到,距离还是那么远。
公主爱丽丝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空中,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一身染血的男人,见他已然知道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短那么简单,还是义无反顾地一如既往地往前冲,不带丝毫犹豫与暂停。
身后依然是一条血路,可这男人却连一丝声音都没发出,默默忍受着疼痛。
公主爱丽丝不免动容。
一根刺算不上什么,成千上万的根刺儿,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荆棘丛的高度只到膝盖,她能断定此刻沈墨的双腿上,从膝盖到脚的部位,已然是千疮百孔。
他虽然还在奋力奔跑,但速度明显没有一开始那么快,很显然,他并不是没有感觉到疼痛,而是,疼痛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
他奔向那人的脚步。
沈墨自然不可能没受到影响,剧烈的疼痛,让他的双腿略微有些麻木,他一边要承受腿部被针刺般的疼痛,一边又要忍受治疗异能作用伤口时产生痛,目光却尤为坚定地看向前方已然下降了不少的棺材。
前方的荆棘丛路虽然还有很长的距离,但是棺材上的铁链已然松了不少,他相信,只要一直前进,总会救出他的小媳妇儿的。
棺材外的动静,丝毫没有传到棺材里,苏醒后的易简并不知道棺材外发生了什么。
他也不知道,有个男人正浑身浴血朝他奔赴而来,他正在费力地推动压在上面的棺材板。
他一睁开双眼就发现自己被关在了棺材里,倒是没有多么难受的窒息感,就是被困在里面无法动弹。
所幸,他一直用力地往上推棺材板,并且拿出可变幻大小的叉子,还真有些用处,已经明显能察觉到棺材板压得没那么严实,想来过不了多久就能推开棺材板从这里出去了。
殊不知,棺材板之所以会松动,是因为外头紧紧缠绕的沉重铁链正在缓缓松开,而铁链的松开,完全是因为某个身形高大容貌俊美的男人。
一路淌着血,沈墨总算到了终点。
悬挂在半空中的棺材板也终于降落在地上,缠绕在棺材板表面的铁链完全松开,此刻正蜿蜒在地上。
躺在棺材里的易简举着叉子奋力一顶,掀开了沉重的棺材板,重见天日的那一刹那,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易简微微一愣,眉头紧蹙,心里忽然抽痛,有种不好的预感。
紧接着,他便看到一双白皙的时候出现在棺材的边沿,棺材呈浓重的墨色,衬得这双手指骨越发精致白皙。
只是看到几根指节,易简就知道手的主人是谁,再联想到浓重的血腥味,连忙起身,从棺材里坐起来,正对上的是沈墨苍白到毫无血色的面孔。
那股浓重的刺鼻的血腥味就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怎么样,有没有事?”脸色骇人惨白的男人,却面带担忧地望向坐在棺材里的少年。
“我没事,你怎么了。”
易简握住男人白皙且冰冷的手,余光不经意间扫过,才发现,沈墨的双腿上全是血迹,浅色的裤腿被染上了血红,脸色惊变,连忙跳下棺材,弯着腰检查他的双腿。
细看之下才知道沈墨的伤有多严重,用“血肉模糊”来形容丝毫不夸张。
裤子布料已然支离破碎,不少是被腿上的血给黏住的,腿上还能看到一些植物的刺,一半刺在肌肤里,一般露在肌肤外。
突然想到了什么,易简喉咙干涩,忍不住红了眼眶,扶住沈墨的身体,让他靠着自己,“是不是为了我,你才会受这么严重的伤。”
沈墨微微一笑,冰凉的手指抹去眼前青年眼角流淌出的热泪,道:“没事儿,你忘了我有治疗异能,这点伤很快就会愈合的。”
说罢,他长臂一伸,亲昵且温柔地将人搂在怀中,把脸埋在青年的颈窝。
易简安静地窝在他的怀里,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动作大了点,会牵扯到沈墨的伤口,听到沈墨说伤口会愈合,心总算稍稍放下了些,可还是忍不住心疼。
伤口会愈合,可疼痛却是实打实的,那样的伤口,该有多痛啊。
沈墨,他......
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沈墨腿上的伤完全愈合,脸色虽然还带有几分苍白病态,但身体已经恢复至巅峰状态。
身后依旧是荆棘丛,且原先被他踩踏出来的路已经消失,想要从这儿出去,少不得得再经历一次。
不过,沈墨可不会这么傻,也并不着急这么快出去。
他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易简的脸,从眉眼直唇瓣,轻柔且怜惜,目光盈满了温柔与珍视,用自己的鼻尖蹭了蹭易简的,轻声道:“阿简,我想吻你。”
话音一落,易简主动踮起脚尖,捧着沈墨的脸,将自己的唇贴了上去,并且,伸出了舌头,抵开了唇缝,探了进去。
沈墨微微一怔,旋即很快,将手摁在易简的后脑勺上,深入这个吻。
拥吻的期间,满地的荆棘丛骤然消失,二人两边是妖冶火热的红玫瑰,二人脚下则是一条直接通向城堡大门的红毯。
透过玻璃窗洒进来的日光为二人渡上一层淡淡的金光,浪漫梦幻。
仿佛此时此刻,沐浴在阳光下的二人正在接受爱神的赐福。
场景美如画卷。
......
沈凛骑着骆驼漫无目的地闲逛着,路上遇到想打他主意的人,无一例外地被像切白菜一样切死,再为他们用二胡弹奏一曲《送行》,送他们上路。
击杀强盗的目标,已经从26/100,达到了50/100,指标完成一半。
沈凛并不担心指标完不成,此刻的他正停留在一座由沙土建成的城,里面全是人,想来头顶有“强盗”二字的人并不少,里面不出意外地会有他想要的金马。
收起骆驼,沈凛徒步走进城门,很快就打听到了金马的下落。
金马是斗兽场里的神兽,只有花钱买票进入斗兽场内部亦或是赢得斗兽比赛,才有机会见到金马。
传说,金马是一批通体金黄色,会说话,会飞的神兽,不过具体真是这样,还是只是斗兽场的噱头,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如今不少人都奔着金马而去,斗兽场的生意火爆得不行,入场券早就卖光了。
目前,想要进入斗兽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报名参加斗兽。
斗兽,顾名思义,就是人跟野兽搏斗,人要将野兽打趴下或者打死才行,当然野兽也是一样。
一般来说,野兽的攻击都是血腥而猛烈的,输了比赛的人类,基本上都只有死一个下场。
除非是贫穷到走投无路的人,亦或是力量强大的人,不然很少有人会主动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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