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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江州市的秋天。

刚下过一场阵雨,空气湿润而冰凉,市区明珠山别墅区,某幢小楼二层,阳台门被轻轻开。

金窈窕赤脚踏出室外,凛冽的秋风立即汹涌而来,将她质地轻薄的睡袍吹得猎猎作响。

她拢紧衣襟,任凭身体战栗,视线一寸寸划过脚下明珠山漫山遍野的红枫,脊梁标枪般挺直。

直到此时,她终于确信,自己好像遇到了一些超出计划的问题。

——

如果说这是一场梦的话,那她最后的记忆,大概是一杯产自勃艮第的睡前红酒。

她年轻时不喝酒,红的白的啤的一概不碰,也不单是因为味道不好,最主要是担心沈启明会不喜欢。毕竟女孩子一旦扯上喝酒,似乎总显得不够淑女,不够温柔,不够像个完美的贤妻良母。因此不光烟酒,其余出格的事物她也是不碰的。

直到年岁渐长,她才发现酒其实不是个坏东西,沉迷其中当然不好,但适当摄入,却可以让人在疲惫至极时得到一点可供休憩的余地。

当时是重阳节,她刚拿下又一块奖章,分量极重,属于父亲生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因此开完庆功会后,她就带着金牌回国给父母扫墓。谁知落地一看,江州的业内同行已虎视眈眈许久,导致刚扫墓结束,她就被接到酒会现场,随即觥筹交错,应酬不断,间或还得招架一些明里暗里打探私生活状况的八卦。

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一刻都没得休息,忙到最后,累到连送上门来的几位小狼狗都懒得招架,好容易才找到机会偷溜。

顶着微醺的醉意,她还不忘从行李箱拿出父母的遗像,同那块熠熠生辉的奖章一并放在床头。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入的睡。

等再醒来时,已经躺在了这个叫她熟悉又陌生的房间里。

——

她确信这不是一场恶作剧。

明珠山别墅区的这幢房子是沈启明跟她订婚时沈家父母送的礼物,她从戴上订婚戒指起住到摘下结婚戒指,当中跨越了无数光阴。她每天在这里生活起居,对这幢房子内的角角落落乃至于每扇窗户外的风景都了如指掌,即便离开多年,也不至于认错明珠山独一无二的壮阔红叶。

更何况与沈启明有关的一切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她心里不可触碰的雷区。虽然多年之后,她内心逐渐强大,最终到了可以不带波澜提起这个名字的地步,可彼时她已威严日盛,身边人反倒会开始去刻意规避一些可能冒犯到她的话题。

因此断无可能会有人无聊到找来这栋房子当场地戏弄她,更何况,不久前的酒会现场她才听忘记哪位阔太提起,沈启明在自己离开以后并没有搬离这里。

虽然不清楚对方不搬家的原因,但沈启明那个一板一眼的性格倘若都能配合别人恶作剧,地球估计也距离毁灭不远了。

金窈窕掏出手机,是已经被淘汰很久的型号,亮起的手机界面上清晰浮现出沈启明的侧脸照和当下的年份时间,她盯着那串数字,黑屏亮屏,反复几次,终于遵从本心,翻出一个已经很多很多年不曾播出的号码。

嘟声响起,不过三次,就换成了一道带笑的嗔骂:“臭丫头,还知道给你妈打电话呀!”

一瞬间世界天昏地暗,像被抽干了空气,金窈窕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呼吸:“妈?”

“窈窕?”可能她声音太哑,那头的母亲被吓了一跳,慌张起来,“你怎么了?哭了?哎哟!是不是看到今天报纸又胡思乱想了你?妈跟你说,妈看人很准的,沈启明肯定不是那种会在外头勾三搭四的人,男人在外面拼事业免不了被乱讲,你都快跟他结婚了,别成天胡思乱想……”

果然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金窈窕头一次发现自家母亲的絮叨那么好听,她沉默地听了老半天才舍得打断:“妈,别说他了,我爸呢?你俩最近过得好吗?身体怎么样?”

“?”金母语气带着迷茫,“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傻乎乎的,被敲闷棍了啊?咱们前几天不是才见过面吗?我跟你爸好着呢!”

果然是亲妈才能说出来的话,金窈窕也低头笑了一会儿,才轻轻开口:“妈我想你了,我真的好想你们。”

金母被她突如其来的甜言蜜语搞得有点不知所措,好半天才有点感动地软下声音:“妈也想你,天天都想着你呢。”

金窈窕眺望着满山红叶,抬手揩了下眼角:“那我今天能回家住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金母立马乐了,“你天天回来都行,回来吃晚饭吗?妈这就让阿姨买菜去!”

——

挂断电话,金母高兴地连连在原地踱步,还不忘招呼下楼的丈夫:“老金,窈窕说今晚要回来住!”

金父背着手,声音中气十足:“回来就回来呗,又不是多久没见了,你至于这么欢天喜地?”

金母白了丈夫一眼:“你这人,什么叫又不是多久没见,窈窕订婚以后回家得越来越少,我欢天喜地一下怎么了?”

金父嘁了一声:“她都快结婚了,结了婚就该多照顾小家庭,老回娘家像什么话。”

金母不理他,叮嘱完阿姨去买菜后,絮絮叨叨地翻起了冰箱:“窈窕最喜欢吃秃黄油,我今晚得赶紧准备起来……”

一起身,才发现丈夫已经站在了身后,她没好气地问:“干嘛?”

金父一屁股把她挤开,不苟言笑地挽起了袖子:“你做的秃黄油那还能吃?别给闺女吃吐了,这是我的招牌菜,起开。”

——

金窈窕捏着手机站在冷风里,中指被订婚戒指硌得生疼,她举手垂眸,终于彻底相信自己回到了二十四岁。

二十四岁,父母健在,她还没跟沈启明结婚,多好的年纪。

如果说这是一场梦的话,那就再也不要醒来吧。

——

在感觉自己要冻感冒之前,金窈窕扶着从醒来起就有点眩晕的额头转身回到房间。

这是一个有些神奇的世界,目光所及,皆是粉嫩——缀满蕾丝边拢着罩纱的粉色立柱公主床、床边铺着的粉色羊绒地毯、天花板粉白色的羽毛灯、墙上粉色的窗帘……推开一扇移门,踏进粉色的衣帽间,她在斜靠一角的粉色洛可可风穿衣镜里看到了自己。

年轻的、漂亮的、找不到一根皱纹的,哪怕十万块一组的超声刀都无法回溯的满是胶原蛋白的脸。

她套着件粉色公主风睡袍,顶一头多年前偶像剧里女主常见的土黄色卷发。色泽如何暂不评价,反正睡过一觉后,这头卷毛已变得干枯毛糙,随意支棱,蓬松无比,让镜中的她看上去就像一只不幸的草泥马被困在娘气冲天的粉栅栏里。

但这样浮夸的配搭,竟也硬生生被她纤细的身段和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穿出几分美感来。

金窈窕靠近几步,与自己对视,镜子里的少女鲜嫩得像颗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唯独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澄澈瞳孔深处闪烁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锐利。

她眼珠一转,挪向右侧,镜框上贴了张边角满是碎花的便利贴,上头一行娟秀的字迹——

【早饭半个苹果,午饭蔬菜沙拉,晚饭千万别吃!目标体重40KG,只差最后1kg,加油!】

金窈窕:“……”

她瞄了眼镜子里一米六九的自己。

尼玛,怪不得从醒来开始就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她还以为自己生病了,感情是饿的。

想到自己多年后三五不时犯的胃病,金窈窕就气不打一处来,再想到干出这种蠢事的居然是自己,她又连生气的力气也没有了。好在转念一想,她很快释然,毕竟自己干的蠢事又不止这一件两件。

因为觉得自己个头太高不够小鸟依人就拼命减肥,因为天生嗓音有些沙哑不够甜美可爱就努力慢吞吞娇滴滴说话,因为想让自己看起来淑女,不管适不适合的打扮都往自己身上套,毕业那么多年,也从没想过自力更生,满脑子只有怎么妥帖照料好沈启明的衣食住行,恨不能把“贤妻良母”四个字刻在脸上。

清醒之后,回头再看,只能感叹爱情真是个奇妙的玩意儿,竟然能让人将自尊都踩在脚底。

——

金窈窕实在不想看自己这幅德行,挑了个花边好歹简单些的皮筋儿把头发扎好,翻找完整个衣帽间,才找到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比较无语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连一条裤子都没有,仔细回忆才想起自己年轻时确实一年四季都是光腿穿裙子的。

她只好忍耐着挑了一件最厚实的的针织裙,然后翻出现金信用卡驾照身份证,将有价值的珠宝手表也收拾进一个迷你双肩背里。提着外套刚打开门,她就嗅到从楼梯口传来的食物香气。

循香下楼,渐渐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家里的两个阿姨正在闲聊,似乎听到动静,其中一个抬头朝她看了过来,随即很有些责怪地开口:“窈窕哦,你今天怎么睡这么久,再晚一点启明都该下班回来了。”

说话的是王阿姨,她是一手带大沈启明的老保姆,资历颇深,在家也很有长辈做派,对金窈窕说话向来是这个调调。

金窈窕以前觉得对方可能是相处太久,已经把沈启明当做了亲生儿子对待,所以才会这么不把她当外人。但现在看来,人家跟沈启明本人说话时倒是体贴温和,很有分寸的。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自己倒追沈启明十几年,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哪还能指望外人把她当盘菜呢?

客厅挂钟指向下午四点整,按照她以往的作息,三点就该结束午睡,开始给沈启明准备晚餐了,王阿姨不满的就是这个。

金窈窕这会儿饿得够呛,瞥了似乎还想说教几句的王阿姨一眼,也懒得搭理,径直去了厨房。

王阿姨被她余光扫过,顿时一愣,随即跟另一位阿姨面面相觑,虽不明就里,气焰却本能矮了三分。

“她怎么了这是?”王阿姨心里有点惴惴,“是不是嫌我说话太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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