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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榆礼照旧起床比她早, 秦见月醒来在陌生的卧室,一时不知今夕何夕,她定睛细看在搁置在床前为她备好的干净睡衣, 缓缓坐起。

程榆礼在楼下坐着, 穿一身休闲的衣裤,像一位秋日赋闲的居士。他正俯身往案上的一鼎香炉里嵌入一炷倒流香。翩若游龙的烟尘袅袅下坠, 一缕缕灌满这鼎小山形状的香炉。

清淡的香味涌入秦见月的鼻息。眼里是腾云驾雾的仙气之美。

听到脚步声,他抬眼望来。

秦见月头一次喝这么多酒, 嗓子沙了些:“我有点口渴。”说罢就往厨房去。

身后是他的淡声提醒——“不要去冰箱找, 这儿有热的。”

秦见月脚步一滞,恍然记起妈妈那句“不许吃凉的, 当心孩子怀不上”, 并不知道程榆礼是什么样的意图,但犹豫这片刻, 新婚的第一天早上,她突然就为他们是否有对等的婚姻观念而担心。

然而还是听从了他的话, 为她倒好的热水已经变温。

秦见月站着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水。

“这个味道好不好闻?”程榆礼问她。

“有点像那个,大雄宝殿的。但没有那么浓。”

被她这个形容逗笑,他说:“是檀香。”

她忍不住评价说:“好精致啊。”

秦见月见过有一些男人追求表面亮眼, 维持着假模假样的帅气, 穿干净的球鞋和t恤, 一进到他家里却好像进了狗窝。

而程榆礼的干净是自内向外, 真实流露的。

男孩子的帅气可以靠五官和打扮来撑, 但一个男人的谈吐和气质是装不出来的。

他有自己的一套生活品质, 所谓的洁癖也是用来规整自我, 并不对别人有刁钻的苛责。

程榆礼将小山香炉放进客厅里的壁龛。蒸腾的雾气似乎让那堵墙活了起来。

秦见月继续喝她的水, 无意看到桌上摆着一副框架眼镜, 好奇问:“你戴眼镜?”

他说:“右眼有一点度数,雨天开车会戴。”

她把眼镜拿起来递给他,请求说:“戴给我看一看好不好。”

程榆礼大方地接过去。

明明不过是一副很普通的黑框眼镜,他将镜框推上鼻梁。眼镜瞬间就变得高档了起来。

秦见月看着他不由出神,端着那杯温白开,久久凝视。

有一段时间,程榆礼的位置在教室最角落的窗户边,看黑板做题的时候他会戴上眼镜。秦见月有幸见过几次,她在楼下抬头看着他的教室窗口,只要窗帘不合上,她就能贪恋地看他一会儿。

至今还记得,那时戴是一副银色边框的眼镜。

戴不戴眼镜,样貌都没有太大变化,因为程榆礼的长相本就是清秀斯文的,眼镜也很适合他。

相处的这段时日,她已经很少再从程榆礼的身上看到过去。她认识到的是一个崭新的温润的男人,不仅仅只是那个眼神淡漠的少年。

但难免还是会有一些瞬间,让眼前的男人再一次和那个少年的侧影重叠上。

程榆礼失笑:“你这是什么眼神?”

秦见月脱口而出:“就是想起以前——”一瞬间,她意识到自己失言,忙住了口,脸颊泛红。

“以前?”程榆礼饶有兴趣抓住她的言辞,“以前就认识我?”

秦见月躲开视线:“不是,只是听说过,你还挺有名的。”

“听说过。”他浅浅笑着,点头,“嗯。”

眼镜被取下,放回去。他意味深长说道:“也听说过我戴眼镜?”

“……”完了,圆不上了。

秦见月忙岔开话题:“我今天有空,把家里东西搬过来吧。”

她在兰楼街还有很多行李没搬。程榆礼的意思是可以买新的,他认为适当更换家中物件能够保证生活品质。

但是秦见月是个念旧的人。在这方面并不苟同。

“好。”

“嗯。”秦见月埋着头要往前走。

程榆礼却稍稍挪步,挡住了她的去路,有点恶作剧似的行为。

她不解地问:“你想说什么?”

沉默片刻,他注视她,不怀好意开口说道:“我在想,我好像还没有问出你的那位学长叫什么。”

秦见月抓了抓头发,局促地说了一句:“……你不认识的。”

他轻哂一声:“还没说就知道我不认识了?”

并不想露出任何一点从前的蛛丝马迹,打算躲开他的追问,秦见月胡乱地扯了个谎:“姓张。”

程榆礼闻言,煞有其事地低头思考起来:“姓张?三中有姓张的帅哥吗?”

“……”

“张叙辰?”

“你不要乱猜,我不会说的。”

他不依不饶地堵着她的路,躬下身子看她的眼睛,似笑非笑地问:“喜欢多久了?”

秦见月很坚持:“都说了不要再说这个了。”

程榆礼说:“你别告诉我,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她总算有点儿着急了:“程榆礼,你咄咄逼人。”

他笑起来,揉揉她的头发:“不好意思,我有点八卦。”

“停止你的八卦。”她皱着眉。

“好好好,不说了。”程榆礼放下那点好奇,用指腹搓了搓她拧起的眉心,没再戏弄她,而后指着外面的花园说——“今天有人来给你送东西,出去看看?”

“嗯?”秦见月还挺好奇,“给我送东西?什么啊?”

她一边说一边往外面走,赫然看到一辆粉色的超跑停在外面。

“店员开过来的,说是——”程榆礼倚在门边回忆一番,把对方的话复述给她,“内娱第一萌妹的礼物。”

“……”秦见月一脸复杂,“好吧,是我朋友。”

她万万没想到齐羽恬竟然出手这么大方。

因为一直在外地拍戏,昨天婚礼就给她请过去几个化妆师,齐羽恬本人却没到场,晚上有给见月发消息。但她那时忙着恩爱,也没有回复上。

她看着这辆车,感慨万千。

也不知道大家怎么都不约而同爱送她车呢?秦见月真的不喜欢开车。

遥想当年在学校一起为了省零花钱,紧巴地吃泡面的日子,短短几年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起码对齐羽恬来说,是时过境迁。她现在可以豪爽地一掷千金送见月一台车,但秦见月却无法回赠。有一些距离早在人生的岔路口就不知不觉被拉开。

秦漪对她说:小程都这么能挣钱了,足够养你一个老婆。

可她很清楚,程榆礼的富裕并不属于她。也不能够成为她炫耀的荣誉。

还是唏嘘。

秦见月给齐羽恬发消息:太贵重了啊,还不起。/苦涩/苦涩

齐羽恬:谁要你还了?

齐羽恬:我结婚的时候你来给我演几个节目就好。/耶/耶/耶

秦见月笑着,心头一暖。她回:嗯。

这天,秦见月回到家中整理书桌,顺走了一些日用品,堆放了十多年书的桌子就这样被清空了,从未见过它如此干净,异常的面貌,还有几分奇怪。

空荡的桌面上最终只摆着一本牛皮封面的本子。

不难看出,它早已泛黄褶皱。秦见月就这么看着她这本高中时期的日记本,反复地在带走和留下之间迟疑不决。

她翻开到最后一页,没再去读那些密密的文字,只看到角落里的页数。

Page129。

她习惯一页只写一篇日记,129篇日记,全部都是第二人称。

就像129封没有寄出的情书。

“好了没!还有东西吗?!!”楼下请来搬家的大叔突然吼了一声。

秦见月从深不见底的回忆里抽身,把日记本揣在包里:“来了来了!”

最终出于担心秦漪或者秦沣随意进出她的房间,秦见月还是把日记带走了,和它习惯性放置在一起的,是那本被她翻来覆去读了三四遍的《洛阳伽蓝记》。

秦见月特地找来梯子,将日记本塞到了书柜的最上面一层。

她舍不得丢弃,但也决心不会再看。

他们有值得期待的更灿烂的未来,她终于慢慢接受过去已被定格在那一年的6月2日。

那一天是一道分水岭,在山岭的后面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秦见月,为她注定被人潮吞没的宿命唱着最后的挽歌。

少女的心事是孤岛,岛上的她捧着孤寂凋零的爱意,在不见天日的漫长时光里,连同她雨打风吹的青春,被海水无声无息地吞没。

没有人会知道它的存在与葬送。

站在梯子上,将本子嵌在书柜的最里层,紧紧贴墙。秦见月就这样伸着手,许久没有动弹,手臂都变得僵硬。

“啪嗒!”

另一只手上的书掉在地上。

秦见月慢慢往下面爬。

一道身影已经先她一步折下,拾起书本。

“怎么还看这个?”程榆礼也是有点不客气地就翻了起来,几眼瞄过去,很晦涩的文字,“看得懂?”

“多看几遍就懂了。”她将书夺过去。

因为这本书,又想起另一件被虚荣心挑起的荒唐事——

晚自习结束之后,她为了跟上从上面楼层下来的程榆礼,拉着齐羽恬一路小跑。

放学人多,她们被堵在楼梯转角。上了一天课,眼含倦意的少年从楼下迈步下来,步伐懒倦。

秦见月见势插入队伍中,顺利地“贴”在了他的身后。

抱在手里的书不小心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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