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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样的事情, 村里和公社的干部坐在一起开会,你来我往商量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

虽然是为了报复顺姐,但是金老三让人烧的是村里的财产, 若是真让他放火成功,这还得了。

“必须严肃处理!!!”

金家那边却不答应了,“万一是他们联合起来诬陷金老三。”

“已经到公社那边问过了, 酒就是你们家老三买的, 难道还想抵赖不成?”

“绝对不能轻易放过他!”

“村里人发生口角是经常的事, 为了点火柴, 为了抢水而打架,打架也见得多了,可也就是一点皮外伤而已,再看看现在,放火是小事吗?”

“今天烧他家, 明天就能烧你家,你愿不愿意被人烧死?”

……

商量完了之后, 村干部那边决定让金老三和王铜钱去公社的劳教所,哪怕秦厚英再怎么哭天喊地都没用, 现在丈夫被送去劳教, 儿子又摔破了头,她只想跟仇恨的目标来个鱼死网破。

金家的长辈拦住了她。

“秦厚英, 你要是再敢生事,你就给我滚回你娘家去。”

“我代表金老三的长辈休了你。”

“不守本分, 造祸害家,金家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娶到了你这样的人。”

……

*

金家的事情过去了,也没人同情秦厚英, 她儿子金家宝也是个讨人嫌的,这些天没有再出来祸害别家。

事情没有闹出人命,金家的人自作自受,再大的事故很快也就平息了,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一场闲谈。

顺姐为了这件事,倒是愁白了几根头发,苏晓蔓在旁边劝说了她好几句。

“顺姐,错的不是你。”

顺姐叹了一口气:“我也要改一改我的作风,村里的几个组,收获不能差距太大,帮帮落后的,要不然就会起祸患。”

苏晓蔓点了下头后又摇了摇头,心想在这样的人情社会,乡下人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各种眼红和纷争都是不可避免的。

必须防着点。

她忍不住想起了谢明途,庆幸对方提前知道了这件事,要不然就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简直是个雷达狗子。

顺姐为了感谢他,送了一床蚕丝被给他们夫妻俩,苏晓蔓原本不愿意收,还是被顺姐硬逼着收下。

“你们收下吧,要是一把火烧了,所有的都毁了。”

“我跟你们夫妻有缘,送你也是正好。”

“这一床蚕丝被用来祝你们两人百年好合。”

谢明途听了这话,心里很是高兴,抱着这床蚕丝被回到了周家,不过,乐极生悲,现在多了一床被子,他跟蔓蔓正好可以各盖一条被子。

……各盖一床被子???!!!

苏晓蔓给蚕丝被装上被套,这是上层蚕丝拉成的蚕丝被,柔软又暖和,令人爱不释手,这样的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还不知道能度过怎样舒适的夜晚。

她故作大方地把被子推给旁边的谢明途,自己拉过另一床周家的棉被,“这是顺姐用来感谢你的,晚上你用吧。”

谢狗子的心在滴血,忍着心痛,把蚕丝被推回去,闷声道:“蔓蔓盖。”

苏晓蔓也就不再推脱,脸皮贼厚地接收到了那一团被子,用柔软的蚕丝被裹住自己的身体。

跟厚重的棉被相比,柔软又轻飘飘的蚕丝被-干燥又温软,最是舒适不过。

现在让她先享受一下。

她回头跟谢明途说道:“以后我给你做一床蚕丝被啊!”

这是提前赊账。

苏晓蔓心想自己肯定会还的。

谢明途侧着身子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冷冰冰的棉被,完全没有被安慰到,反而更加心塞。

他不要蔓蔓给他做那么多被子。

宁愿只有一床被子。

*

“收莲藕了!!收莲藕了!!”

“大丰收!”

莲塘收莲藕的时候,也是村里热闹的时候,这时候的村子合作种植,收获同样是全村一起收获,无论是收获什么产品,都是大家伙开心的日子。

收柿子,打枣子,收莲藕,分南瓜,在收获的那一天,每个人都能饱吃一顿。

苏晓蔓等一群人跟着村里的人一起去挖莲藕,这种时候,就是全村总动员,大部分的人都来了,他们这一次来的人,苏晓蔓、赵青青、何亮、姜宴堂、陈大爷、张莉莉、唐建强几个都来了,只除了谢明途一个人。

谢明途在县里帮着跑运输,扩充自己的小金库去了,苏晓蔓也不清楚他这段时间究竟赚了多少钱。

“小心蚂蟥。”

赵青青把裤脚挽到膝盖附近,人跟着下了水,在水里走了几步之后,发现裤脚挽了也是白费功夫,还不如泡在莲塘里浸湿了。

“有泥鳅,有鱼,还有螃蟹啊,我的妈呀!!”

“抓不到!”

“挖莲藕出来。”

“啊啊啊!!蚂蟥蚂蟥!!!”

赵青青这段日子过得十分美好,觉得比在清河大队的生活轻松,每天采桑叶养蚕喂蚕喂鱼,虽然也很累,却比下地干活要舒服多了。

她就很羡慕这边的女知青,不需要做太多的苦力活。

“谢家那小子怎么不在?”何亮颇为愤愤不平,他也想跟着去跑运输,奈何那边的人不收。

何亮无法忍受自己看不起的一个穷小子,在这边样样表现的比他还好,现在还不需要过来挖莲藕,光鲜亮丽握着方向盘。

他嫌弃地看了眼莲塘,实在是不愿意下去,就在附近游逛着,捡了根莲藕洗干净,一口咬了上去。

姜宴堂埋头干活,把挖出来的莲藕堆到岸边去,张莉莉站在岸边朝他喊道:“姜知青,你要不要喝水?”

姜宴堂摇了摇头。

张莉莉脸上带着兴奋的笑,这几天她跟姜宴堂一起住在知青点,这边的知青们很有文化,日子也过得很是风雅,比寻常的乡下人更会消遣,还带着他们新来的人一起搞活动,讲故事,朗诵诗歌,演讲和唱歌。

在这些过程中,张莉莉跟姜宴堂的关系也拉近了不少,她经常找他请教学习。

张莉莉想着自己以前会喜欢何亮,那可真是瞎了瞎眼睛,以前她是没见过啥世面的乡下姑娘,才会被何亮那种渣男给骗了过去。

现在的她是如何也瞧不上何亮这样的人。

重生之后,越与姜宴堂接触,张莉莉就越发地佩服对方的学识,他真的是一个英俊而富有魅力的人,也不怪曾经的苏晓蔓想尽办法都要赖上他。

幸好这一次没有让苏晓蔓得逞。

张莉莉觉得很奇怪,自从苏晓蔓嫁给谢明途之后,她似乎整个人变了许多,她不再喜欢姜知青了,更是当众说要跟谢老五好好过日子。

张莉莉先前还在怀疑,认为苏晓蔓心中有鬼,她怎么可能踏踏实实跟谢明途安心过日子呢?谢明途是她一向看不惯的那种穷小子,苏晓蔓肯定还会纠缠姜知青……

然而事情却完全不是那样,更何况前几天,剪了头发刮了胡子的谢明途太令人震惊了!!!

——谢家老五居然长得那么俊俏!

张莉莉和赵青青两个女人觉得自己已经明白了苏晓蔓转变的原因。

苏晓蔓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谢家老五别的不提,单是容貌这件事……的确要比姜知青更加生得俊。

除了长相容貌之外,谢家老五没有任何一点能比得上姜知青!

姜知青家世好,学识好,他是那样的优秀,把他与谢明途放在一起,那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即便谢明途比姜知青长得好看,但是怎么能以貌取人呢?

苏晓蔓真是肤浅极了。

她就该跟谢明途这样的泥腿子在一起做一对乡下夫妻。

张莉莉自己已经打算好了,她要参加高考,她要当公派老师,以后她要当城里人,铁饭碗,吃国家粮。

苏晓蔓头顶戴着个从周晓凤那里借来的草帽,在帽檐系上米黄色的带子,这时她的腿已经好了,撩起裤脚,跟周晓凤一起下莲塘挖莲藕。

莲塘里的水晃晃荡荡的,倒映着她姣好的面容。

她赤脚踩在泥巴里,脚下的淤泥很软,踩下去就会凹陷约莫十公分,柔柔软软的,间或有小鱼从她的小腿处调皮的穿过去。

“小心点,别摔着,摔了可就成泥巴人了。”戴着另一个草帽的周晓凤提醒她,弓着腰,两手挖出一根满是泥的莲藕,洗干净,掰开,拉出晶莹的藕丝,雪白的脆藕含水多汁。

“这边是脆的,那边种的是粉的,适合煲汤。”

苏晓蔓眼睛尖,瞥见了她手腕上的一点红,“你手上有蚂蟥!”

周晓凤没有多大的反应,十分淡定的扯住蚂蟥尾巴,将它活生生拽了出来。

苏晓蔓:“……”

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好介意的了。

低着头跟周晓凤一起干活,秋天的太阳仍然很晒,但是人待在水里,削减了秋老虎的威力。

苏晓蔓觉得挖莲藕非常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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