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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吃完了晚饭,姜双玲独自坐在缝纫机前,膝盖上堆着几件衣服,有齐越之前的衣服,也有姜澈的衣服和齐珩的军装,她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不停拿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记下各种数据。

两个小家伙围在收音机前,安安静静地听着电台节目,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有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普通话声响。

过了没多久,收音机里放起歌来,两个小朋友跟着乐曲声一起高歌。

拿着齐珩那套军装的姜双玲低着头忍俊不禁,肩膀不停颤抖,手也跟着连续抖动。

也不知道这边的隔音条件怎么样,隔壁的人家会不会听到他们家两个小孩子的声音。

也许是会的,因为姜双玲也曾听到了好几次从隔壁传来的教训孩子的声响。

罢了……

总归他们家没有打骂孩子的声音,只有孩子们放声高歌的跑调声。

“阿姐,你也来唱歌!”

“我不来了,帮你们做小书包呢,你们自己唱,乖哦。”姜双玲在心里怀疑,难道就是他们家这两天传出来了歌声,所以王雪姝才会邀请她去文工团吗?

可如果她听到的是孩子们的跑调声,又何必邀请她去文工团唱歌?

孩子们唱歌,洗脑功能极强,至少曾经音乐功底不错的姜双玲,隐隐都有被带跑调的趋势了。

姜双玲努力忽略掉孩子们的噪音,继续研究手中的衣服,她这会儿才发现,衣服剪裁也是一个技术活,跟缝缝补补相比,做衣服更是……难上加难。

如果是做些普通不怎么讲究的衣服,对姜双玲来说估计也不成什么问题,奈何姜双玲怎么多年下来,审美水平很高,她稍微有一点完美主义,总归还是希望自己做出来的衣服能够好看。

尽管这是第一次,但她仍然对自己要求很高。

她今天自己研究研究,明天就去找梅红嫂子请教一下,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姜双玲真不希望别人家的孩子笑他们家的孩子书包丑,衣服不好看。

哪怕是书包也不能将就,她不想小家伙们受委屈,答应他们的事情,就尽量做到最好,不要让孩子们失望。

齐珩拿着一盏台灯走到了她身边,他把手里的台灯打开,递到姜双玲跟前去。

台灯暖黄色的光晕照亮了姜双玲的眼睛,让她有过一瞬间的失明,等适应了眼前的灯光后,她下意识抬头看向来人。

齐珩站在她的身侧,穿着一身还未解开的整齐军装,头顶上的帽子已经取了下来,一张俊美的全脸彻彻底底地暴露在暖黄色的灯光之中。

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使他的皮肤在这一刻看起了格外温柔细腻,原本冷硬的五官在这时也被这抹灯光柔和。

他在光影里冲着姜双玲笑了一下。

姜双玲抬头时恰好对上了他的笑容,刹那间呼吸停顿,整个人的心跳都好像在那时慢了一拍。

平日里冷峻的男人一笑起来,杀伤力更强。

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迷人,姜双玲确实感觉到自己有那么一点点被对方的笑容晃得头晕目眩。

她强行逼着自己低头看手中的军装,在心里恍恍惚惚地想到:我作为一个女人,想不对这张脸动心都难。

平日里都是那副狗表情,现在突然在灯光里笑一下是几个意思?

——你的心动对象在你面前突然笑得一脸温柔,要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我……我去洗澡。”

她浑浑噩噩地扔掉手中的衣服,忙不迭的跑去洗澡房。

姜双玲跑了之后,只剩下齐珩站在原地,盯着缝纫机上的那件军装沉思:——她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将毛巾浸在冷水里,拧干,姜双玲把冰冷的毛巾按在滚烫的脸颊上,对方那一双含笑的桃花眼仍旧不停的在她眼前乱晃。

这时候她十分后悔自己是个学画画的,对美的事物记忆力太强,她把对方刚才的笑容全都记下来了,包括所有的细节。

甚至她的脑海还自动对那抹笑容艺术加工,让它在自己的记忆中变得更加美好。

这狗男人怎么能笑得这么好看呢?

色若桃花啊色若桃花啊……

姜双玲自己长得漂亮,她从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都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五官,奈何她的长相,是介于干净清纯和端庄温婉的那一种,以前的同学还戏称她像个温婉的民国大小姐。

对于齐珩的长相,姜双玲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不笑的时候还好,清清冷冷的,给人一种疏离疏远的高岭之花感觉,而他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连带着气质都变了模样,那一双带笑的桃花眼,显得格外撩人。

像是被春风吹落的桃花瓣落在心田里。

姜双玲看着手中被自己脸上的温度烧热的毛巾发呆,“……”

“是他真笑的撩人,还是我自己情人眼里出西施?”

姜双玲在洗澡房里磨蹭了大半天,才回到房间,她一进屋,首先就看见了床上那无比整齐的三个豆腐块。

不用多说,肯定是齐珩叠的,他之前来过?是看不惯他们三的“祥云被”吗?

姜双玲一转视角,又看到了桌子上的一包东西,这东西白天的时候还没有,肯定也是齐珩拿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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