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仙侠文女主角(45)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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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族少年也望向他,流露出一抹羡慕的神色。
“父亲。”
昼只得从人群中走出。
“陛下,这是四子,琴苍昼。”琴皇道,“四儿,还不快见过陛下。”
昼从善如流,“参见陛下。”
“免礼!”
他的膝盖还未曲下来,对方便双手扶住了他。她靠得很近,近到昼能清晰感受到她指尖的温度,肌肤的香气。
他一抬头,望入绛裙女帝的眼眸,燃烧了一片春火。
煌煌烨烨,比天廓还要壮丽。
沦陷只在刹那之间。
他们的第一面,是一见钟情的第一面。
可昼清醒意识到——
她是三十三重天的仙帝,他只是琴族一个懒散的、不上进的太子,他们之间天壤之别。
他们是不可能的。
他正这么想着的时候,清都紫微传来诏令,仙帝要选后!不拘泥诸天四界!
这下三十三重天可就热闹了,天天跟过节似的。
昼把鹤骨笛悬在腰间,笼着一截霁青色衣袖,混在了人群当中。只不过他这风水位置挑得不太好,东边是一个魔族,西边是一对和尚,南边有个眉心红痣的妖族少年对他虎视眈眈,北边则是一个穿着女子白练裙招摇过市的变态。
诸天四界的情敌差不多都集全了。
一群人凶神恶煞盯着他看。
昼:“……”
我好难。
仙帝选后,不是一个个来,而是一锅锅上。
昼起先感觉自己被摆上了一个蒸笼,跟其他人挤挤挨挨了半天,随后被丢进了汤锅里,滚了滚,又搅了搅,一股脑儿端上去。这遴选有个规则,就是不能使用法力,免得过度美化自己,昼站了老半天,很快就湿透了衣衫。
太煎熬了。
他暗自吐槽,这都一锅熟了,什么味儿都有!女帝还能挑出自己喜欢的,那才是见鬼了吧!
一抹金红光影掠过。
她行经他面前,却没停留。
昼低下了头,自嘲一笑,看来当初只是他自作多情呢。
可是下一刻,他的脸颊汗珠就被人轻轻拭去,“我没有随身的帕子,问别人要了一条,你不要嫌弃。”
昼愣愣看着她。
他们的第二面,她就钦点他为后。
姻缘顺利得令人不可思议。
昼如堕梦中,一时分辨不清这是真是假。
他从不知道情爱还能这样欢愉。她知道他喜欢穿青苍色的衣衫,每每妥帖地置办,尺寸一丝一毫都不差。她知道他喜欢摆弄针线,也不像旁人那般鄙夷他,每次巡守四界归来,必为他带回各地的云霞与风光,完成他的绣作。
她甚至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的身体,屡次撩拨,总能把他逼得眼睛都湿了。
终于,他们大婚了。
他成了三十三重天的君后。
新婚之夜,昼穿着自己绣的嫁衣,坐在自己绣的绣被,与她共同饮下盟约酒。昼一半清醒,一半混沌,他醉玉颓山般靠在床头,望着他的烈焰女帝,“为什么是我?”
她这般好,好得让他无所适从。
“你日后便知道了。”
她吻过他的颈。
他神魂颠倒。
春夜里,一只初初破茧的蝶,栖息在血海里,那羽翼潮湿而艳丽地颤动。
她摘了一朵宝相花,在指尖淋漓把玩着。
不久之后,他们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昼初为人父,很是焦头烂额。后来他渐渐适应了父亲的角色,一边照料小太子,一边还有余力收徒,他要为琴族培养一些优秀子弟。
他不再是琴族那个惫懒的四太子,他有了自己的道侣、儿子、弟子、朋友、臣属,他在他们身上投注了心血,建立了羁绊。
而这份羁绊在日久天长中,更显深厚。
所以当琴族要同魔界在狱山开战,他毫不迟疑地去了。
“我去去就回。”
他万般眷恋,吻了一下他心爱的道侣。
“你跟这个臭小子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小太子抖了一抖,并不吭声。
昼瞟了他,“臭小子,白生你了,爹要去干架了,一句好话都不会说,闷葫芦!”
绯红唇边含笑。
“他是小孩子,你为难他做什么?”
小太子:“……”
别这样,他好害怕这句话!
顿了顿,绯红意味深长地说,“昼,祝你一路顺风。”
更祝你万劫不复,一一尝遍我当初所受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