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章 捡到宝了 (1 / 2)
要看书1kanshu.net
“第五位天王?”
听到晁圣提出的邀请,赵恒心中一动,暗道果然如此。
自他与栾肃相见,对方的主动邀请,散修联盟高层的热情迎接,以及晁圣方才的出手试探,赵恒早已猜到,对方的招揽之意。
“这……”
赵恒面露犹豫之色。
“三位天王,丁某闲云野鹤,一个人习惯了,只怕加入散修联盟,一时适应不了,还是算了吧。”
赵恒做出推辞之意。
晁圣忙劝说道:“诶,丁道友,切莫推辞,你别忘了,咱们散修联盟,本就是散修组成的。
更何况,以咱们这种身份,联盟对我们绝无约束,道友加入联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是呀,丁道友,如今我散修联盟如日中天,形势大好,正是道友大展宏图的地方。”栾肃也在一旁附和。
……
通过二人一番解释,赵恒大致了解到,散修联盟对于盟中修士的约束度,的确不高。
尤其是天王级别的大能修士,名为散修联盟天王,实则都是各自为政,自由发展。
散修联盟基本可以理解为几个“草头王”,自己拉帮结派,聚在一起形成的大势力,没有太高的组织性可言。
在两人的极力邀请下,赵恒又再三推辞了几次,最终勉为其难地答应道。
“既然诸位如此盛情相邀,承蒙不弃,在下愿意加入联盟,与诸位并肩协力,共谋大事。”
最终,赵恒还是接下了,对方抛来的橄榄枝。
而这个决定,其实在赵恒与栾肃赶来散修联盟的路上,他就已经做了决断。
原因无他,了解到南域局势,如今已暂时稳定后,赵恒反倒没有那么急迫地,想要返回正魔两道。
倒不是他不着急上火,不想见到那些思念之人。
而是他如今初回南域,对南域的情报知之甚少,正魔两道内部情况更是毫不知情。
譬如如今羽化宗驻地何在,自己的日月神教是否还存在,以及云轻雪和玉倾的下落,赵恒都一无所知。
若要寻找他们,少不得要一路探查情报,耗时费力不说,还容易节外生枝。
而且,如今赵恒已经拥有先天第三境战力,自己又该以何种身份回归?会不会对当前局势产生不利影响?一切都是未知数。
所以,当散修联盟出现在赵恒眼前,赵恒便想到了一条更合适的道路。
既然散修联盟是正魔大战的‘深度参与者’,双方亲近拉拢的对象,自己何不在散修联盟先占据高位,登高望远。
赵恒很明白,晁圣等人热情拉拢他的目的。
如今的散修联盟,虽然蒸蒸日上,势头正猛,但欠缺的是底蕴。
尤其是先天第三境,这等大能强者,可以极大的壮大他们的声势。
而且,散修联盟拉拢赵恒,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赵恒想要拥有资源,势力,都需要靠自己发展,他们更多的,只是给赵恒一个天王头衔。
然而,赵恒如今也根本不缺资源。
他想要的,恰好是一个合适的,可以介入南域的身份,以及散修联盟逐渐成熟的情报网。
双方可谓各取所需。
听到赵恒终于答应了邀请,晁圣兴奋举杯。
“哈哈哈……好好,我三人便代表散修联盟,欢迎丁道友的加入!”
栾肃笑道:“二哥,以后可就不是丁道友了,而是五弟!”
“对对,五弟!
从今以后,五弟便是我散修联盟第五位天王,我们散修联盟,按照金木水火土,分为金龙部,木神部,覆雨部,火衍部,山海部。
如今‘木神部’正好虚位以待,五弟以后就是木神部的天王了!”
此时,不喜言谈的覆雨部天王,辛紫瑶都主动举杯,微笑道。
“欢迎五弟,加入我们。”
面对众人的欢迎,赵恒谦逊道:“今后小弟就要有劳诸位,多多提携指教了。”
“干!”
……
七日后。
无始城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庆典,向南域修炼界昭告,散修联盟第五位天王,木神部天王丁春秋,正式入盟。
这场庆典,时间虽然略显仓促,但在散修联盟全力操持之下,三位联盟天王,和盟中各路高手出席。
依旧是办得热火朝天,成为近年来,南域一大盛事,轰动整个修炼界。
宴席之上,赵恒与三位天王,同桌宴饮,坐在城堡中央的联盟大殿内。
同在殿中,坐在台阶下方的几桌修士,男女老少皆有,都是散修联盟中,修为达到归元境,在联盟五部中,各自执掌一方实权的总管级人物。
坐在殿外的,则是联盟中数百名登天境护法。
席间,殿内各部总管,纷纷前来向赵恒敬酒。
晁圣等人,也主动为赵恒介绍这些人,让他熟悉各部的管理层。
其间,赵恒便留意到。
在大殿一角,有几名归元境修士,坐在靠着殿外角落的一桌,周围无人理会,似乎刻意疏远。
察觉到赵恒的目光,一旁的栾肃出言,为其解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五弟,那几人都是正道,丹鼎宗和器灵宗投奔过来的长老。”
栾肃不禁露出几分厌恶之意。
“这些人曾经在正道身居高位,自诩清高,内心瞧不起我们这些散修,但被魔道击垮后,他们为了自保,又不得不加入我们寻求庇护。
这种三心二意之人,难堪大用,我们四部并未启用,只让他们担任一些闲职。”
赵恒闻言,心中了然。
散修联盟本就是一群散修建立起来,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正魔两道的修士,都看不起散修。
如今散修联盟坐大,正道修士落难,双方地位交换,心态自然会很微妙。
“来来来,不必理会他们,咱们兄弟继续喝酒!”
……
这场宴会从晌午,一直持续到了入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