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大案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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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崔县君,原本正是要去大桑里去见这杀了人的贾超。”公孙珣依旧不卑不亢,反而有些堂而皇之的感觉。“当日在辽西卢龙塞中,鲜卑寇边,我族叔公孙昭发兵夜袭,我为辽西郡吏,也曾参战,而这贾超当日也曾与我等并肩厮杀,算是有几分袍泽之谊。他这次回乡,也是小子我赠送的财货……听到他刚一回乡就杀人满门,想来必有隐情,那就更不能不管了。”
“我就知道!”这崔县君终于气急败坏了。“我一看到名刺上的辽西二字,就该晓得你与那刚从辽西回来的贾超有干系!你说你出身名门、年纪轻轻、大好前途的,何必趟这个浑水?!你刚才自称在辽西家中时也在郡中为吏,须知道国法无情。”
“正是年纪轻轻大好前途才不能不管这件事情的!”公孙珣毫不退缩道。“崔县君……当年元杰公(名士张俭)为友杀人,天下人为之称道,元杰公是什么样的人物,需要小子来说吗?就算是辽西偏僻,前几年邻郡也有过阳方正(阳球)的事迹,他因为别人侮辱了自己母亲,就聚众杀死那个官吏全家。结果呢,不也是名扬天下,举孝廉,入仕为官吗?那贾超就算是出身低微,也是我认下的友人,我又怎么能弃而不顾?崔县君,我直说吧,如果他心愿已了一心求死倒也罢了,小子绝不罔顾国法。可要是胸中还有什么不平之事,难道只有张俭敢为友报仇吗?难道只有阳方正敢未加冠就聚众杀人吗?!”
说着,公孙珣竟然当着对方一群执法人员的面握住了刀把。
然而,崔县君也好,周围县中的吏员也好,竟然全都无言以对……因为,对方所言实在正是这年头操蛋的主流价值观!大汉朝讲的就是一个春秋大义,有仇必报,有恩必偿。而且一旦做下这种事情,肯定是要扬名立万的!
实际上,我们的崔县君这时候哪里还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姓公孙的小子,说不定还真想借此扬名呢!想想也是,如果案情没有什么波折,那对这小子也没什么坏处,反正不过是跟着走一趟而已,还能掉块肉?
可要是有机会,人家凭什么不在这河北捞点名声再走?
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的。
话说,昨天来人到县中深夜报案时,已经大致的介绍了一下案情,而这位南和县崔县令虽然来不及查案,但心里却已经对这个案子有了些个人的大致看法……死人的是马老公马大户家,分明就是攀上了宦官阉人的爪牙才得以刚刚起势的一户乡巴佬豪强。所以说,有些事情闭上眼睛也能猜到,估计就这家人欺压乡里时有些不择手段,又恰好遇到了贾超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悍卒,这才惹上了祸事。
而既然案子跟阉人爪牙为祸乡里扯上了关系,眼前这个未加冠的青年又说出了靠和宦官对抗而名扬天下的张俭的名字,那么崔县君就自然多了一重顾虑:
要知道,这宦官啊,如今天下没人得罪的起,真得罪了,那可是真要破家灭门的。但是屈从于宦官势力,名声污了,那士人也不容下你的……因为在这汉朝,大家都是要讲究一个脸面和名声的,不要脸的人除非把自己割了送宫里去,否则一般混不起来。而两次党锢之祸后,那些反宦官士人,虽然做不了官,却反而愈发掌控住了舆论。
君不见,那张俭因为得罪了十常侍的侯览,沿途奔命,望门投止,天下多少士人为了保护他不惜破家灭门。到了后来,就连追捕他的官员都主动弃官而走,还对保护张俭的士人说什么‘这种仁义请分我一半’?
这种气势,真是让人尊重到畏惧的程度。
当然了,原本这个案子里剩下的活人全都是平民百姓,而平民百姓在这年头是不算人的,更没资格讨论舆论和名声这种高端话题。自己过去,只说是秉公执法,摆出一副法家酷吏面孔,该杀杀该埋埋不就得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一名要去洛阳游学的辽西公孙氏子弟就在眼前,那可是世代两千石的巨族,整个渤海一圈,七八个郡都有人家的族人分支,还有商号触角,自己老家清河郡也将将处于这个人家的影响范围内,而清河还偏偏尼玛是党人起势的发源地……这就由不得崔县君不得不考虑这舆论上的问题了。
草料喂下去,马匹恢复了精神,热汤喝下去,人也暖了身子。
但是,重新上路后的崔县君看着车外骑着高头大马的公孙珣和他那四五个握刀挎弓的伴当,简直头疼欲裂!
……
“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后汉书》·张俭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