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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价,仅仅是一级爵位……

这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其二,黑夫也有一些考虑,那就是如何将这次的战功最大化,让它对整个集体更有利。

“李信败了,蒙恬败了,但吾等却凭着一支残兵,大胜楚人。不算李信刚开始佛高歌猛进,这恐怕是这次仓促的灭楚之战后半段,唯一的亮点吧……”

若这一仗,是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小百将打的,秦国官方怕是没有太大兴趣过多宣扬。除了让黑夫连升两级,顺便将他这个小人物推到遭人嫉妒的风口浪尖上,没有额外好处。

但若是,这一仗乃廷尉之子,秦王佳婿李由授计打赢的呢?

这支军队的事迹,恐怕会被秦国官方大肆宣扬,成为掩饰大败的一块遮羞布!

可以想象,在黑夫让出自己的些许利益后,只要能回到秦国,他们这数百人,不论战死的还是活下来的,人人晋爵一级,只是最基本的赏赐。除此之外,短期的好处、长远的好处,都会源源不断。

想到这里,黑夫朝李由再拜道:“下吏还有一件事,想请都尉允许。”

李由现在已经看黑夫极其顺眼,让他起身,笑道:“但说无妨。”

“事情是这样,与楚人交战时,有位陷队之士的屯长槐木,不幸英勇战死。吾等几个百将、屯长商量了一下,想将一些斩首、夺旗的功劳凑一凑,多放在他和战死的众人头上,让他们多得些功爵……”

这是大伙商量的结果,活着的人,能保证一级晋爵就够了,让好处多分给牺牲的士兵吧。让他们的家庭多受益,这样或许能减轻一点父母妻儿的悲痛。

为此,黑夫还专门问过军法官,在秦国,兄长战死,弟弟能不能被立为“后”,继承爵位?

军法官知道他想做什么,不厌其烦地为他解释了爵位的继承原则。

“非同母弟,则不可为后。”

“若已分居,亦不可为后。”

“必须同母、同居,方可被立为后!”

和汉朝的规定不同,秦因为战争更加频繁,很多人甚至来不及生子就战死了。为了鼓励这些人勇敢作战,于是在立后方面,便比汉代更宽松一些,允许弟弟继承。

黑夫当时想了想道:“槐木无子,却有两弟,均是同母所生,都已成年。我记得他说过,两弟均是竟陵县的隶臣,在伐魏之战后才请求赎出,不知是否已赎回,也不知户籍该怎么算。”

“应已赎回,郡县不会耽误此事。”军法官名为丘孝,在入伍前就是一个县城里的狱掾,知晓法律,他对黑夫道:

“至于在户籍上,仲弟更长,应该单独立户,叔弟则还是与槐木同户籍,直到他或者槐木之子成年前,都不必单独立户,可被立为后,继承爵位!”

如此一来,黑夫就放心了,他是铁了心,就算削减一点自己的份额,也要给槐木凑出能连升三级到大夫的功劳来!

因为黑夫脑子里,一直都是槐木死时的场景,那支伸出去,想要抓住什么的手……

黑夫心里堵得慌,但作为指挥者,他当时又不可能亲自去陷阵冲锋,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法释怀的抉择,这真是一个残酷的时代,古来征战几人回?

所以,黑夫非得为死者做点什么,才能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

就好像他前世,在某本小说里看到的一句话。

野心归野心。

良心是良心!

黑夫想攀上李斯父子,让野心肆意绽放,开花结果。

他也想保留良心,揣在怀里,不要让自己忘记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为何而奋斗。

“我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战。”

“我为了带着你们回家而战!”

……

ps:用现在的话来归纳,李斯的人生哲学就是,人要是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