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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几轮齐射之后,手持马槊的李淳良一马当先,跃马杀入大营之内,所过之处,人头滚滚。

他身后的冯间同样是个沙场老手,一柄偃月刀,斩落间,便有匪寇被从头到胯,一分为二。

他们身后,便是为数不多的老兵,个个手起刀落,凶横至极。

以至于压阵的新兵都被带着杀出了血性。

哪怕是第一次上战场,,情绪感染之下,也不带丝毫怕的,嗷嗷叫的往前杀。

以老带新,几番轮战之后,新兵也自然而然成为了老兵。

许多的军队之中,多是新兵打头阵送死,老兵压阵捡军功。

可李沧澜的军队却是每逢死战,老兵死绝而新兵上。

故而李沧澜有一个外号‘李三鼓’。

意思就是只要能抗住李沧澜大军三通鼓的时间,此战便已大胜。

可惜的整个前战国,能坑住李沧澜三通鼓的大军少之又少。

那些人死在李沧澜铁蹄之下的人都忽略了李沧澜用兵稳重。

但凡他敢以大军死磕之战,多半已经有了七八成的把握。

也正是此原因,顾权喜欢用李沧澜来牵制敌军,作为最强之盾。

用兵激进的赵牧则是往往被用来啃硬骨头,成为最强之矛。

整个大营内,杀声震天响。

早已被的吓破胆的匪寇大军,只顾着逃命,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李淳良率领大军,简直是狼入羊群,所过之处摧枯拉朽。

倘若是训练有素的大军,遭袭的第一时间,必是立刻结阵防御,而不是像这般溃散的如此之快。

在精锐的军队,养成了匪寇习性,便会习惯望风而逃,溃不成军。

用来打个游击或许还行,放到正面战场,不过一盘散沙,大风一吹就散。

半个时辰不到,大战便已经落入了尾声。

大髯汉子袁重看着身边的兄弟已经死绝,依旧不觉的是方堂在坑他。

他只觉得是李淳太过狡诈,心中万分不服道:

“小子,老子不服,有种和老子过过单的。”

冯间上前一步,猛然将偃月刀插在地上,拔出腰间雪亮的战刀道:

“少将军,让我来会会他?”

李淳良的看着袁重眼中没有一丝惧意,是条不怕死的汉子。

只可惜脑子不够用,被人出卖了还死的心甘情愿。

“记得留活口。”

章自明和方堂既然敢让这些匪寇袭击军营,必然不怕有活口。

不过他留着有用,届时可以恶心一下章自明那老家伙。

满脸是血的冯间咧嘴一笑道:

“好嘞。”

李淳良提醒道:

“动作麻利点,还得连夜行军,不然赶不上凫水城的早饭了。”

估摸二十息的时间,袁重就被放倒在地,手脚筋全部被挑断。

当章函和方堂率领城防军进入李家坳的时候,冯间的大军已经清扫集结完毕。

两人显然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了。

按理说这八百匪寇,在怎么好杀也不至于这般快吧?

看着已经集结起来的冯间大军依旧整整齐齐,好似不曾减员一般,两人都意识到了大事不妙。

“哟,这不是县令大人的公子吗,你这是?”

李淳良骑马上前,抱拳一笑,吓的章函丢了魂。

李淳良不应该在凫水城中吗,怎么会在这里?

老辣的方堂微微震惊之后,立刻反应过来,代替还在脑子空白的章函回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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