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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壮黑着脸,又从兜里掏出了一块钱,凑着一块五,递给了陈兴平。

“这这这,一块五,兴平,你也知道大伯家养的娃多……大伯在这祝你新婚快乐。”

陈明壮也学聪明了,生怕陈兴平还要找他要钱,连忙把这一块五塞到了他怀里。

这下,他收也得收,不收也得收。

三叔陈明辉也有样学样,拿了一块五给陈兴平当份子钱。

把钱从兜里掏出来,两人心尖都在滴血。

陈兴平手里一共有十三块钱,这钱全是从几个老抠逼牙缝里抠出来的。

能拿到这么多钱,陈兴平还得感谢他奶搞了偷肉这一出。

不然自己可没机会宰他们一把。

冯翠花则快要气死了。

她偷了肉没吃上一口不成,还白白赔了十块钱。

这十块钱,自己要买多少肉吃啊,冯翠花才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拿这钱,陈兴平提着枪提着肉,乐呵呵的带着爹娘回家了。

大清早的闹这么一出就进财,今儿果真是良辰吉日。

走之前,陈兴平还不忘叫着奶奶他们,一会过来吃席。

“奶,大伯三叔,你们对侄儿的好也记住了,等会记得过来吃席!”

不少吃瓜看热闹的邻居有些疑惑。

哎,刚才不是说陈兴平提着枪要杀人吗?

怎么回事,陈兴平没杀人啊,还邀请冯翠花去吃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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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陈家,一天天的整啥呢!

吃瓜的人散了。

陈兴平一走。

冯翠花就抱着被子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

“呜呜呜,老娘的十块钱啊,陈兴平这个挨千刀的,老二怎么养了这么一个畜生!”

“陈兴平这孙子,以后看老娘不逮着机会收拾你!”

“肉没吃到一口不说,钱还出去了,等会老娘把桌子上的肉全给吃了!”

陈明壮和陈明辉捂着自己的心窝子就回去接着躺被窝去了。

今天不吃早饭了,他们要留着肚子去老二家吃席!

随出去的份子钱,必须得吃回本才行!

从冯翠花那回家后。

陈兴平将肉递给了他娘。

“娘,我去收拾一下,等会等钱叔来了,就去接新媳妇儿!”

“好好好,你穿娘给你新做的衣服,这身衣服穿着好看,喜庆!”

王秀兰为了给陈兴平赶制结婚的新衣服,这几天晚上天天都点着煤油灯缝衣服。

昨晚上终于缝好了,她把衣服拿了出来,让陈兴平换上。

陈兴平美滋滋的接过衣服,洗漱完后,将新衣服换上。

虽然只是简单的上衣加裤子,但是王秀兰的手艺很好,剪裁服帖,走线工整。

藏青色的衣服往陈兴平身上一穿,显得他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陈兴平本身就高大,如今穿上这身新衣服,比那些下乡来的知青还要英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