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永宁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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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才从皇兄那里出来,是说了什么事呢?”永宁公主拿薄薄的纱扇轻摇,嘴唇涂了大红的口脂,丰润饱满,娇艳欲滴。
说起来,当初薛芳菲的字也是燕京一绝,只是薛芳菲写的是簪花小楷,姜二小姐字形却肖似男子。
沈玉容拱手行礼:“公主殿下。”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经死了。
分明是眉眼上挑,骄矜的样貌,却是作温柔小意姿态,唤得礼貌端庄。
芳菲苑里,白雪看着姜梨正在练字,琢磨了一会儿,道:“姑娘的字写得真真大气。”
正是夏日,御花园树荫繁密,幽风凉爽,从树叶间隙洒下的一丝金线恰好照亮了她一半脸颊,端得是富贵明丽,只觉得那皮肤也是上好的羊脂玉,想让人摸上一摸。
“大气”,已经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绉绉的词了。
永宁公主正在花园石桌前小憩,瞧见他,便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来,道:“沈大人。”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过来扫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儿都不一样。”
沈玉容穿过御花园,往外头走时却在长廊处遇着了一人。
姜梨笑了笑。
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但并不妨碍现在就有人巴结。
她是薛芳菲的时候,前半生在桐乡,字迹龙飞凤舞,是学薛昭的豪气。后半生到了燕京,却开始改写簪花小楷。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的中书舍郎沈玉容。洪孝帝眼下十分喜爱沈玉容,时常与他谈论时事,甚至有人说,洪孝帝有心想要沈玉容进内阁,当做未来的首辅,姜元柏的接班人培养。
不为别的,就因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们都这样写。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更快地融进这里的贵人圈,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包括写字的习惯。
御书房,年轻男子从里走了出来,门前的苏公公躬身将他送出门外,瞧着他离开的身影感叹:不过二十出头,一朝中第,短短一年时间便爬到如此位置,果真是顺风顺水,后生可畏。
就连沈玉容,大约都以为她擅长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来就比男子更为艰难,只因世人待男子宽厚,待女子严苛。
正如孟友德所想,姜梨的这份考卷,果然是传到了宫中。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将自己当做男儿,自然也能扛得起世事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