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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温布尔登的球迷们看到博尔杰稳稳接到楚中天传球之后,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发出了阵阵欢呼,乔.希林把球打进只是让他们的欢呼声更响亮了。

将近两千名温布尔登的球迷们爆发出了能够和英超赛场相媲美的欢呼。

在这震耳欲聋的呼喊声中,伊姆斯起立为这个进球鼓掌:“太漂亮了!那脚长传……”

“我倒觉得楚有点蛮干,他用力太猛,博客差点没接到球,或者勉强接到了也没法控制下来,还好博客的技术很不错。”同样在身边鼓掌的英格里希却有不同的意见。

“你为什么不想想,正是因为接球的人是博客,楚才这么传的呢?这球把博客的速度优势发挥到了极致。在我看来,最棒的传球理应如此——能够充分发挥接球者的优势,而掩饰他的弱势。传球手不仅仅是把足球传出去就算完成任务了的,他要为队友考虑到下一步的动作,甚至下几步的动作。如果有能力,他还要考虑到这一脚球传出去之后,全队的跑位和动向,要怎么才能最大化的获得利益……”

英格里希有些呆傻地看着伊姆斯。

伊姆斯见他表情怪异,连忙住了嘴,往自己脸上摸了摸:“我脸上有什么吗?”

英格里希收回目光,摇摇头:“没有。我只是在想,你这要求对楚来说是不是太高了……”

伊姆斯也发现自己说的太投入,忘了拿来举例的人是楚中天,能够在比赛中传出刚才那种传球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且他还是偶尔才能有如此出色的表现。至于什么掌控全队节奏和进攻方向,这种工作,对现在的他来说太遥远了。

但是他嘴巴硬:“现在对他来说难做,不代表以后也难做嘛。谁知道以后他会怎么样呢?”

“以后?”听到这个词,英格里希干脆笑出了声,“他是留学生,以后他就毕业了。毕业了他就离开球队和这里了,我想不管他会在哪儿,总不会还在继续踢球。”

要问英格里希为什么如此笃定,那是因为楚中天凡是周中的比赛都不参加,如果训练的那天下午有课走不开,他也参加不了。因此英格里希早就知道楚中天没打算以踢球为业了。其实说起来英格里希对楚中天有点小意见,也是因为他缺席了很多的训练和周中的比赛。

别说楚中天了,这支球队里究竟有几个是打算以足球为主要职业为生的人呢?大家签的都是兼职合同。不少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踢球真的只是兼职。有些人则是除了这份工作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工作的“兼职”——他们和俱乐部签兼职合同,并不是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真的是兼职,而是现在温布尔登竞技俱乐部还不具备和球员们签定职业合同的资格,他们自己都不是一家职业足球俱乐部呢。

真正打算以踢球为生的人恐怕只有这少数几个人而已。如果球队真的像坐火箭一样升级的话,那么估计这些人中有百分之九十的都要被换掉,他们将离开球队,而温布尔登竞技将引进一些比他们实力更强,也能够稳定参加比赛的球员,那些球员可能就是专门以踢球为生的职业球员了。

伊姆斯当然也知道这些,不过他只是耸耸肩:“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 ※ ※

伊姆斯和英格里希在为楚中天的未来而争执,看台上的艾米丽可没有想那么长远。在看到楚中天的长传球被博尔杰停下来之后,她就已经高声欢呼了起来。

现在看台上那么多的温布尔登球迷,只有她才最明白楚中天刚才这一脚意味着什么。

那是三个月来风雨无阻的九十天。每一天不间断的训练训练再训练,忍受着高温酷暑、忍受着风吹雨打、忍受着高强度的训练折磨,就为了这一刻!

为了能够在场上传出这样的球来,他不停磨练着自己,面对着拉塞尔苛刻的训练要求从不抱怨,也从来没有喊过一声累,叫过一声苦。

到乔.希林把球打进之后,她已经不欢呼了,只是站在原地不停地鼓掌,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楚一定是最高兴的吧?

※ ※ ※

楚中天确实很高兴,在看到足球被博尔杰稳稳地停下来之后,他忍不住攥着拳头吼了一声:“漂亮!”他可不是在说博尔杰停得漂亮,而是在称赞自己的这脚传球,出去之后就觉得能传到,真的传到了之后还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和激动,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他做成功了。

他意识到自己那三个月风雨无阻的日子,没有一天白费了。这样的传球在未来将越来越多!现在楚中天觉得用传球组织成功一次进攻,可要比用铲球破坏对方一次进攻更有成就感。

乔.希林把球打进球门之后,就扑向了给他传球的博尔杰。

楚中天也兴奋地冲了上去,不过半路上他就被凯文.库珀给搂住了脖子:“传得好啊,楚!这球可有难度。”

楚中天笑着对他说:“还是博客接的好。”

“别谦虚,这是你们中国人的习惯吗?你们两个都有功劳,但要我说你比他略大一些。”库珀手上一用力,将楚中天彻底搂到了自己身边。

一大群队友赶上来将他们两个裹了进去,接着再把乔.希林和博尔杰卷进来。他们团团围住,拥抱在一起,庆祝这个进球。

等大家散去之后,博尔杰跑到楚中天身边对他抱怨道:“你这球怎么传的?再大点就直接飞出界了!要不是我选择用扣球来停这个球,恐怕也跟着一起出了界!”

“你不是因此甩开了一直跟着你的对方球员吗?”楚中天耸耸肩,他并不觉得自己那时传球过大,险些失误。他一开始就这么打算的,只有尽量传得快和远,才能让博尔杰充分发挥他的速度优势,否则直接传到博尔杰脚下,对他毫无帮助。摆脱猎狗一样的对手最好的办法,是在高速运动中突然变换节奏,就像博尔杰刚才那样,在高速跑动中突然把足球扣下来,再急停变向,完全出乎对方预料,所以对方的球员被甩出球场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那是我速度快技术好!”博尔杰一说起这个就恼——如果不是我速度快技术好,这次进攻机会就浪费了!你还好意思对我提这事?

楚中天笑了起来:“你瞧,正因为你速度快技术好,我才会传这样的球嘛。干得不错,博客。”他拍拍博尔杰的肩膀,加速跑回了自己的半场。

博尔杰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愣在原地,在想“究竟是因为自己速度快技术好楚中天才传出这样的球来呢,还是因为他速度快技术好才能接到这样的球”这样的问题。还好他不是一台计算机,否则估计就陷入了死循环中去了。

“博客,回来了!”队长凯文.库珀向他挥挥手。

他应了一声才跑回自己的位置,然后扭头看着站在中圈后面的楚中天。那个中国小子似乎正在慢慢变得不一样,当初他第一次所见的形象逐渐剥离。那天下午黄昏中的温布尔登艺术学校的足球场离他们远去了,已经快记不清楚当初的一切了。

真难以想象,这就是在那时候被他和拉塞尔耍得团团转的中国小子。

拉塞尔已经因伤告别了足球,自己还能继续这么踢多久?

而那个中国小子呢?

※ ※ ※

温布尔登的第二个进球就像是一记重拳打在了瑟洛克的下巴上一样,他们之前还很旺盛的斗志和猛烈的攻势都随着这一个丢球而烟消云散了。

三天前当温布尔登在自己的主场打进他们两个球的时候,他们可以认为那是主场之利和三千多名主场球迷们的呐喊加油所致。现在呢?

在他们的球场上,又被同一个对手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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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对手进了两个球,要怎么解释?

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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