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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一首……北方草原上的歌。就是告诉我爬犁这种东西的那个老乞丐唱过的,调子很……特别,所以我就记住了。”

丁玉落道:“这乞丐既识得极北之地百姓所使的爬犁,又会唱这样苍凉激越的歌儿,见识倒不似个寻常人,他叫什么?”

“呃……他叫洪七公。”

丁浩随口撒了个谎,丁玉落并未起疑,她盘起两条酸软的腿,轻叹道:“还得是你们男人,心胸比我们女子宽广的多,这样的局面,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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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这样的重压,你还有心情唱歌,可我……不但睡不着,连饭都吃不下。”

丁浩苦笑道:“大小姐过奖了,我这也是发愁啊。”

丁玉落啐道:“尽瞎说,人发愁还唱歌?”

“本来就是,你没听说过‘男愁唱女愁……呃……啊……”

“嗯?”

“女愁……逛呗……”

“唔……有些道理,我逛了这半天,心情就好了许多。”

丁浩暗抹一把冷汗,岔开话题道:“大小姐,愁是不管用的。大家伙儿既然跟着咱们走到了这一步,你就不用担心再有人离心离德了。咱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哪怕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也得到广原城里歇着。你是丁家的主事人,这种时候你必须得沉住气,你要是慌了,那人心就完了。再者说,粮食就算送到了,也难免要迟上几天,你还要打起精神上下打点疏通关系,这要是病倒了怎么办?”

丁玉落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可是我就是静不下心来。”她怅着望着灰蒙蒙的远方,忽然恨恨地一拍大腿道:“这些蛮夷怎么就不死当了,自古至今,从来就是做强盗,哪怕自己立了国,还是与强盗无异,年年都来‘打草谷’,掳我汉人子民,夺我汉人米粮。”

丁浩苦笑道:“说起来,若是鞑子从不寇边,丁家也不会有今日的富贵了吧?我听冯大掌鞭说,咱们的军队极缺军马,筑城抗敌容易,可是想追击歼灭敌人,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那这主动自然也就操持在人家手上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奈他何?你也不用总觉得咱们不争气,这世上最繁华、最富庶的土地始终是咱们汉人占着,风景最美好、气候最宜人的山水始终是咱们汉人享用着,谁夺去过了?”

丁玉落如今已经习惯了丁浩独到的见解,并不诧异,只在一旁听着,丁浩也望向北方茫茫的山岳,轻声说:“我现在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有所得,必有所失。老天爷是公平的,他给了你富庶的土地来耕种粮食,给你过安逸的生活,自然便不肯再给你最强大的武力,不然,这普天下只要太阳照得到的地方,还不全都变成咱汉人的了?

那些游牧人逐水而居,靠天气活、靠水草活、靠牛羊活,日子比咱们苦一百倍,一个经常饿着肚子的人当然比衣食无忧的人残暴。一个没饭吃、没衣穿,为了一口吃的就肯拼命的人当然比三餐不愁的人勇猛。一个从小就骑在马上,没有固定的住处,靠骑射狩猎维生的人当然比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还要熟稔骑射本领。

除非……有那么一天,打仗再也不是靠着拳脚刀枪弓马骑射的个人功夫,否则总的来说,打架杀人这方面,咱们的确是逊他一筹,所以,每当咱们汉人当家主事的人不争气时,就要吃他们一些大亏,轮到他们鞑子的主事人不争气的时候,就吃咱们的大亏。

不过咱们汉人家底子殷实,跌得再狠,最后总能重新爬起来,把被败家子们葬送了的祖宗家业夺回来,可他们鞑子行么?不管他是多凶猛的野兽,只要被咱们打倒了,就再也休想爬起来,取而代之的必是另一蛮族的恶狼。”

丁玉落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轻声应和道:“是啊,再了不起的祖宗,碰上个扶不起的子孙时,那气数也就到头了。一国如此,一族如此,一家也是如此……”

说到这儿,她的心忽地怦然一动:“大哥双腿俱短,若是不能康复如昔,只要不颠不傻,虽仍是长子掌家,终究不便待人接物,出面打理诸多事情,那时势必由承业来做,以他心性品格,那丁家岂不……,阿呆说来本该是我的二哥,父亲若能不再拘于他母亲只是低贱小婢的身份,让他认祖归宗的话……,可是,爹爹会承认他吗?